相信很多人没有关注这个问题。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,利息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,税率是20%。但又根据该法第十二条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、减征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,由国务院规定。因此财政部和国税局在不同时期,发过几次文件对利息所得的个税缴纳问题进行规定。根据最新政策文件财税[2008]132号文,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,不征收个人所得税;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,按照20%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;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,按照5%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;在2008年10月9日及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,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。存款期限跨度较长的,则需分段计算。虽说储蓄机构自会计算后并扣缴,但作为投资者要清楚各种理财产品的税负,以便比较权衡。
期限 | 税率 |
1999.10.31前 | 不征 |
1999.11.1-2007.8.14 | 20% |
2008.8.15-2008.10.8 | 5% |
2008.10.9—至今 | 免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