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楼马甲变背心
说是白天车流量太多,过马路不安全,所以这个盲人特意选在半夜去对面公园锻炼,已经好几年了。没想到会这样,唉。
这种说法其实站不住脚的,白天视线好,还有交警,盲人过马路有优先权,就过一个路口,说过不去真谈不上。晚上别看车流量少(西藏路北京路路口实际晚上车也不少的,看监控就很明显),但是视线不好,路人如果穿的深色衣服很容易灯下黑。看法院的人说法不是因为人在横道线上(有红绿灯的路口你红灯的情况在横道线上也没用)而判司机全责,是说因为盲人,又使用盲人手杖,有道路优先权,司机必须让,哪怕穿红灯(我觉得这期案件聚焦的目的就是要普及大家这个交通规则)。盲人当时穿马路也用了斜穿的方式,一般人很少会在大路口这么穿,所以司机也疏忽了,你说他速度有多快也谈不上,从他撞人的时候没怎么减速说明他没看到人,不然是能刹停的。看电视司机也有点郁闷,不是盲人他不会全责的,又有几个盲人会大半夜在路口慢慢穿马路呢(老实说他一直这么走过去没被撞真是运气,我一健全人如果每天这时候这么穿马路也要捏把汗),可那又怎么办呢,自己没看到肯定有责任,就算为普法做把贡献吧。